学习《南山律在家备览略编》一〇七

2023-12-12    作者:admin     已浏览: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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阿弥陀佛,大家好!又是一天相互学习鼓励的时候。


我们继续学习《在家备览》。今天来看“无作多少”中的第六种无作:事在无作。



备览  业疏续云:“六者事在无作。论云:施物不坏,无作常随。多云:若作僧坊及以塔像,旷路桥井,功德常生。除三因缘。一前事毁坏。二造者命终。三起大邪见。便善业断。翻善例恶,可以相明。如畜鞭杖弓刀苦具,随前事在,恶业恒续。”



《备览》继续引《羯磨疏》的文说:第六种无作是“事在无作”。《成实论》云,布施之物只要没有坏灭,由布施产生的无作业性(即所感得的福报)就会恒常伴随布施的人。《多论》中讲,如果有人造立僧坊、佛塔以及佛像,或者修路、建桥、开凿水井等,由这些善业产生的功德将会恒常生长,除非遇到以下三种因缘:一所造之物毁坏;二能造之人命终;三能造之人生起极大的邪见(如拨无因果,认为先前所作的善业不能感得善果等)。如此就会令善业无作断绝,不再相续。


以上是约善业无作来说的,恶业无作通过例比即可了知。比如,为造作恶业而蓄藏鞭子、木棍、弓箭、利刀等损害众生的苦刑器具,只要这类物品存在,恶业无作就会恒常相续。



济缘释云:“初明善业。论云即成实文。多云即多论。旷犹大也。三因缘者,初即所造事坏,二三即能造缘灭。应有四句。初人物俱在,此句不失。二物坏人在。三物在人丧。四人物俱丧。三句并失。若尔,事坏命终,应无福报。答:下云便善业断,非谓永无。前业恒在,但不相续耳。翻下次例恶业。对翻可知。”



《济缘记》解释道:疏文首先说明了善业的无作业性。“论云”,即是引《成实论》的文。“多云”,则是指引用《萨婆多论》所举的事例。“旷”,相当于“大”,在此可引申为扩建、修建等。疏文所说的三种因缘,第一缘即是所造的物毁坏。第二和第三缘,则是能造之人这一缘坏灭(如命终、起大邪见)。


总结来说,善业无作的生灭情况,可用四句来概括:


第一句,能造的人和所造的物都存在,无作业性常存不失;


第二句,所造的物坏灭,能造的人还存活于世,无作业性消失;


第三句,所造的物存在,能造的人命终,无作业性消失;


第四句,能造的人和所造的物都坏灭,无作业性消失。


下面来看记主所作的设问:


如果这样的话,所造的物毁坏,或者能造的人命终,应该就没有福报了吧?


回答:疏文所说的“便善业断”,并不是说福报就不存在了。先前所作的善业功德还是恒常存在的,只是说无作业性不再相续生起而已。


疏文的“翻善”以下,说的是用善业来例比恶业的情况。只要把善业翻转为恶业,就可以了知了。


可谓:


善业利生福无边,

作恶损害祸连连。

明白事理命自立,

善用其心勤转念。


让我们一起称念:南无阿弥陀佛!(十句)万善同归西方极乐世界,南无阿弥陀佛!愿大家开心自在、吉祥如意!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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